第四卷 华东掀起禁毒高潮 第10章 上海开展禁毒综合治理【1 / 2】

第四卷华东掀起禁毒高潮第10章上海开展禁毒综合治理

国际友人连连称赞:“任何朝代都没能解决的问题,新中国却把它解决了。”

群众周老伯说:“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府,才真正把烟毒连根拔掉了!”

8月12日午夜,青岛市公安、民政、等部门一起出动,一举逮捕88名烟毒犯。

1950年6月1日,上海市民政局院内,几位工作人员在一间不起眼的小屋前钉上了一块5个字的牌子“禁烟禁毒科”。

自此,上海市的禁烟禁毒工作拉开了序幕。

上海是旧中国制毒、贩毒、吸毒的中心地区,毒品泛滥问题由来已久。上海解放后,尽管接管工作、建立人民政权机构和恢复经济的任务十分繁重,但市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并着手开始从根本上整治这一积弊已久的社会顽症。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后,上海市民政局初步拟订了《上海市禁烟禁毒工作计划》《上海市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上海市禁烟禁毒委员会组织规程》《上海市禁烟禁毒登记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施戒调验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委员会戒烟所组织规则》《上海市禁烟禁毒宣传提纲》等7项草案,并于6月1日设立禁烟禁毒科,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的开展禁毒工作。

1951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市的中心工作转入镇压反革命。因此禁毒工作的主观力量与客观条件均未具备,在此情况下,经市委同意,并呈中央内务部和华东军政委员会核准,此项工作暂不作普遍的开展,仍以调查研究和临时性的禁戒工作为主。

2月19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重申毒品买卖禁令的指示》,严禁一切毒品买卖行为。

1952年上半年,结合当时正在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上海的禁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仅在邑庙、黄浦、提篮桥、嵩山、蓬莱、老闸、卢湾、闸北等8个区破获的贩、售、吸食烟毒案件就达363起。

6月28日,市委作出了《关于开展肃清毒品运动的准备工作的指示》,提出肃清毒品,首先应解决制毒贩毒问题,要采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

首先把吸毒的人与制、贩、运毒犯严格区分开来,对制、贩、运毒犯采取“小犯、从犯、偶犯从宽;大犯、主犯、惯犯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

对大量制毒贩毒,一贯以制毒贩毒为业,集体制毒贩毒犯和解放至今仍继续从事制毒贩毒的现行犯应严厉打击惩办;对个别、少量贩卖,次要的、偶尔为之的,过去犯过现在已洗手不干的从宽处理。对罪恶重大,不愿悔改,拒不坦白的从严惩办;对彻底坦白,真诚悔改,检举立功的从轻处分。

市委的指示发出后,全市各有关部门立即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搜集整理材料,训练领导骨干及积极分子,交待政策和工作步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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