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交换国父灵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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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交换国父灵肝

大汉奸褚民谊也是在苏州的江苏省高等法院接受审判的。

褚民谊是陈璧君的妹婿,或许是法院有意安排,褚民谊的案子审判与陈璧君的判决安排在同一天--4月22日。

那天下午一点半,法警去看守所向陈璧君和褚民谊出示提票,两人同时被带上囚车,陈璧君先上,褚民谊在后护着,嘴里还连连叮嘱“当心”。

褚民谊出庭时身穿褐色花纹绸夹长衫、黑皮鞋,他当时已64岁,头发花白,面容显得憔悴。

在一周前,江苏省高等法院已完成对褚民谊的罪行的侦查,对其提起公诉。

褚民谊当时对自己的罪行再三进行辩解,他也像陈公博、陈璧君那样自写了辩护词,不过他的辩护词繁冗琐屑,读了三个多钟头,到晚上7点钟才退庭。

22日,对褚民谊的宣判过程十分简单,前后仅用了10分钟,审判长孙鸿霖当庭宣布:“褚民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民权终身,所有产业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褚民谊也许没想到会判自己死刑,他的脸色顿时发白。宣判完毕,他强作镇静地对法庭说道:

“我有数言要说,方才听审判长依照惩治汉奸条例判我死刑,本人觉得满意,并且检察官亦可以满意,而一般高唱惩办汉奸者亦可满意,本人已判死刑,不求复判以减轻罪行,惟本人去死不远,将来无发言机会,请求一尽所言!”

审判官们一听褚民谊又要“一尽所言”,褚所言起来没完没了,急忙制止。

但褚民谊不肯罢休,竟从口袋里掏出一份早已准备好的演说稿,铺到了面前的案板上。

审判长再度下令停止,叫道:“按照法令,你不能再行申辩,如有意见,可在10天内递呈本院由本院转至最高法院,现在不必多说。退庭!”

法警闻令上前拉扯褚民谊。褚大声叫嚷起来:“你们压制民声,专横!专横!”

褚民谊最初两天精神紧张,不思饮食,整天眼望着天花板发呆。可是大约过了三天,他的情绪稳定下来,居然在放风时打起了太极拳。饭量也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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